美国银行业联邦政府监管机构:
美国货币监理署负责美国国民银行以及联邦注册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监管,它是美国成立最早的联邦政府金融监管机构,隶属于美国财政部。同时它对银行实施的监管旨在提高国民银行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健性,并且保证国民银行提供的产品服务合乎法律标准。美国储蓄机构监理署(OTS)于1989年8月9日由国会通过成立,为隶属于财政部旗下的组织,主要职责为监管联邦储蓄及放款银行等机构,并监督持有这些储蓄及贷款的企业、以及部分州政府特许机构。它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解散,合并于美国货币监理署。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 (简称FED)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成立的。这个系统主要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储备银行及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等组成。美国联邦储备局(FED)为美国最高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负责保管商业银行准备金、对商业银行贷款及发行联邦储备券。FED共分三层组织,最高为理事会,其下是12 个联邦储备银行和各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
是一个在大萧条时期由美国联邦政府创办、为商业银行储蓄客户提供保险的公司。目前为每一银行每一存款人普通账户最高保险额不超过二十五万美元,个人退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简称IRA)最高保险额为25万美元。
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主要负责发放联邦信用合作社的执照并予以监管,并运用国家信用合作社保险基金(NCUSIF)对所有联邦信用合作社和大部分州立信用合作社的储蓄存款予以保护。
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是美国联邦单位,欧巴马政府为了因应2008年金融海啸后金融也弊端而成立的单位,2011年7月21运营,负责监督管理资产100億美元以上的美国金融机构。经费由美联储提供,隶属于美国财政部管辖。管辖权包括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发薪贷款机构,抵押贷款业务机构,收债机构和其他金融公司。
美国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 是美国金融业的协调机关,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以下各监管机构遵守统一的监管原则及执行统一的标准:FRB, FDIC, NCUA, OCC, CFPB)。
美国证券业政府监管机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写SEC)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成立,是直属美国联邦政府的独立準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
在1974年由美国国会建立。CFTC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负责监管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The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简称FINRA)是美国最大的非政府的证券业自律监管机构,于2007年7月30日由美国证券商协会(NASD)与纽约证券交易所中有关会员监管、执行和仲裁的部门合并而成,它主要负责证券交易商于柜台交易市场的行为,以及投资银行的运作,监管对象主要包括5100家经纪公司、17.3万家分公司和66.5万名注册证券代表。
美国保险业政府监管机构:
美国的保险监管职责主要由各州的保险监管局承担。各州保险监管局于1987年共同设立了全美保险监管协会(NAIC),作为州保险监管局的辅助监管机构。
美国两房和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监管机构:
美国联邦住房金融局于2008年7月成立。1993年在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成立了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OFHEO),负责监管房利美和房地美,在此之前房地美由FHLBB监管。 2008年7月,根据《住房和经济复苏法》,撤销了联邦住房企业监管办公室(OFHEO)和联邦住房金融委员会(FHFB),将这两个机构的职能并入新成立的联邦住房金融管理局(FHFA),统一监管12家联邦住房贷款银行和“两房”,从而使“危机”前的两级市场分别监管变为统一监管的新体制。
Reference:
http://www.wikipedia.org/